受**********的委托,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9月**日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采购教练车(*次)(项目编号:************)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经谈判小组的评审,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教练车(*次) *、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号 *、定标日期:****年9月**日 *、公告时间:****年9月**日-****年9月**日 *、中标信息: 第*包 1 、中标供应商:*************** 2 、联系人:焦倩联系电话:*********** 3 、地址:东胜区包东高速公路**公里处 4 、中标总额:******元 5 、投标货物明细表
第*包 1 、中标供应商:******************* 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地址:铁西区新桥洞第*家 4 、中标总额:*****元 5 、投标货物明细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 采购人代表:*** 专家:刘明星、康*泉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后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从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政府采购合同模版”,按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联系人:刘勃阳,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法规与监察科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杨岸宇,联系电话:****-******* 同时可以向下列监督部门举报:鄂尔多斯市政府国有资产工程项目监督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纪检委监察局执法室****-*******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0**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