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辽宁省****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服务站建设工程—大石桥市*级养护服务站工程,已由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营交公路发【****】**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的委托,择优选定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机械、材料、劳务和服务。
2、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辽宁省****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服务站建设工程—大石桥市*级养护服务站工程,该工程位于大石桥市庄西线,总建筑面积****.**㎡,其中综合楼***.4㎡,库房***.4㎡,门卫、便民服务**.**㎡,室外卫生间**.**㎡,锅炉房***.**㎡。
(2)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天(日历日)】
(3)建设地点:大石桥市庄西线****+***处
(4)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及安装
(5)资金来源:省公路局投资及自筹
(6)项目估算价:****元。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年9月**日-****年9月**日(上午8:**-**:**下午**:**-**:**)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4*元)。
5、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源源水务*楼)。
6、本工程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公告。
招 标 人:********* 联系人:***
地 址:大石桥市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 联 系 人: ***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7-甲6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