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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38万吨历史铬渣无害化处置项目——处置38万吨铬渣(一包)论证结果公示
新疆吐鲁番市 中标信息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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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祁**0995-85****9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 采购人名称: ************ 

*、 单*来源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吨历史铬渣无害化处置项目——处置***吨铬渣(*包)

*、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吨历史铬渣无害化处置项目——处置***吨铬渣(*包)1****无害化处置铬渣规模约**.5*吨

*、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来源 

*、 申请理由: 本项目于****年2月**日~****年2月**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因报名单位只有*家符合招标公告报名要求,经采购人(************)与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多次咨询了解,新疆境内再无其他单位能满足此次项目招标要求,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的规定,申请单*来源采购。 

*、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泉湖镇 

*、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卫东中级吐鲁番地区建筑设计院
余晓江中级新疆筑铭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李加伟中级新疆吐鲁番高昌区葡萄沟街道
杨梅高级吐鲁番市城乡规划局
朱华中级吐鲁番建科建筑施工图审图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陈卫东 职称:中级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市场价与实际处理**之间的差价,综合实际考虑市场**和市场询价以及时限性要求,该项目建议采用单*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余晓江 职称:中级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使用单位的陈述,其处理量完成时限和预算**,同意单*来源采购的方式。 

(*)专家姓名:李加伟 职称:中级 

专家论证意见:经公开招标***吨铬渣无害化处置量大,无相应资质处理处置单位(公司)投标,经生态环境局综合国内铬渣无害化处理单价和处理时间限制,按照企业自产有害垃圾企业可自己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定,综合建议进行单*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杨梅 职称:高级 

专家论证意见:经公开招标,吐鲁番沈宏化工业园***吨历史铬渣无害化处置项目——处置***吨铬渣(*包)无企业参加投标且咨询企业均不符合招标文件所需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能力,经吐市高昌区生态环境局综合国内铬渣无害化处置单价和处理时间限制,按照企业自产有害垃圾企业可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定,综合建议进行单*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朱华 职称:中级 

专家论证意见:1、该项目严格执行环保“*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该项目处置量、完成时限、预算价(项目控制价)建议采用单*来源采购招标方式。 经专家讨论后,*致认为此项目符合单*来源采购的方式。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  

联系人: ***  

监管部门电话: ****-*******  

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

项目进度
2020-03-16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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