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元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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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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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滨州市沾化区下河乡滨孤路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鲁(****)沾化区不动产权第*******号房产及土地(商服)--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不动产、面条生产线*条、坐便器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元)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3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分2次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含保证金);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不动产、面条生产线一条、坐便器资产包。标的拆分受让。具体情况如下: (1)子标的1:房产及土地:位于滨州市沾化区下河乡滨孤路南侧房产证号为鲁(2017)沾化区不动产权第0000124号房产及土地。土地面积:2603平方米,建筑面积: 2547.98平方米,用途商服,土地和房屋均办理了相应的抵押。 (2)子标的2:房产及土地:位于滨州市沾化区下河乡滨孤路南侧房产证号为鲁(2017)沾化区不动产权第0000125号房产及土地。土地面积:1638平方米,建筑面积:672.99平方米。用途工业,土地和房屋均办理了相应的抵押。 特别提示:以上两宗标的抵押权人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本次处置标的属于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所有,是生产厂房和办公房,目前第0000124、0000125号不动产权证书所属房产的部分空间被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花春霞个人的债权人侵占,管理人已通过张贴告示的方式告知其撤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房产截至该公告发布日被花春霞个人债权人侵占情况如下: (1)0000124号不动产权证幢号1处,院门西侧两套二层楼房被他人侵占; (2)0000125号不动产权证幢号3处,院门西侧一套平房被王建民侵占。 (3)子标的3:面条生产线一条。 (4)子标的4:坐便器十二个。 资产详情见鲁华评报字(2021)第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明细表》。 2、标的房产以现状进行处置,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委托方及本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其他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公告披露外,受让方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3、标的不组织实地勘察,具体情况联系:王璐经理,联系电话:13562322331。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可能存在标的披露品牌型号、出厂日期、旧程度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或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5、根据管理人目前了解的情况,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以及无法办理相关转让登记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资产(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过程中可能产生或者应交纳的有关税、费,由双方依法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缴费义务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过程中,标的存在纠纷或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管理人不保证水、电、煤气等能够正常使用,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滨州乐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
看货联系人 | ***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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