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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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位于湖北省国营*湖农场清水口社区王场队中心公路香樟*批 | 转让底价 | 1.****** *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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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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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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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最终数量、林木质量以转让方移交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和结果。 2.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和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担保。 3.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5*元,不计利息。 4.受让方在林木采伐、放挖、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与*********************均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5.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标的自移交之日起**日内(晴天),买受人须将全部标的树木放挖并转运完毕。 6.买受人在放挖树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环境不能造成影响,并将挖掘后产生的土坑进行回填,对现场进行清理,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费用。如买受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将由社区组织专人进行清理,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受让方须严格按照上述转让条件执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若受让方没有对挖掘后的土坑进行回填,其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造成严重影响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进行赔偿,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8.受让方完成全部树木放挖、现场清理、土坑回填工作后,通知转让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9.受让方不得因标的存在数量、质量问题及放挖、吊装、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波动等)向转让方、*********************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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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荆州立之本**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立之本评报字〔****〕第**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4.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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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或个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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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国营*湖管理区清水口社区居委会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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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荆州立之本**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立之本评报字〔****〕第**号 |
标的评估值(*元) | 1.****** |
账面净值(*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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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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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 | -- |
营业执照 (**、其他组织适用) | *** | 需要 | 需要 | -- |
***表/负责人身份证 (**、其他组织适用) | ***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议 (**、其他组织适用) | ***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 | 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