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年2月**日,隆尧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隆尧县西范村惠佳超市销售的玉米进行抽样检验,标称生产者为张家口禾久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食品标签-净含量不符合** ****-****的规定,其中该公司玉米包装袋上标注净含量****克,不符合******-**** 4.1.5≥****克计量单位为*克(**)的要求,应标注净含量***。
*、核查处置情况
张家口市*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日开展现场核查处置,向张家口禾久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食品标签不合格产品,并对该批次不合格标签产品进行召回,销毁库存不合格标签包装。
张家口市*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第*款规定,申请给张家口禾久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
张家口市*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