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与培训部
关于遴选合作机构参与技能培训工作
根据学校承担毕节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和其他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学校的培训能力和培训资质不能覆盖全部技能工种设置范围,部分设置的技能工种需要学校以外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工作。根据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毕节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需要,拟对消防安全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保安员(准入类)、无人机驾驶员、安检员等、互联网营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乡村网红”暨网络创业等技能工种需要遴选1-2家培训机构承担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现拟定遴选方案如下:
*、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对消防安全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保安员(准入类)、无人机驾驶员、安检员等、互联网营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技能工种培训能力和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3.愿意承担相应技能培训工作,且具有业绩突出,工作诚信好,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行为。
4.具有承担相应培训技能工种的就业安置能力。
*、报名及遴选时间
报名时间:****年6月**-**日。
联 系 人:*** 电话:***********;
遴选时间:****年6月**日上午**:**。
*、遴选地点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办公室。
*、参与遴选培训机构提交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法人或委托办理人、诚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师资培训能力及资质证明。
3.具有消防安全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保安员(准入类)、无人机驾驶员、安检员等、互联网营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技能工种培训资质证明。
4.培训及就业安置工作业绩:每个工种两以上。
*、遴选办法
1.由学校后勤处遴选校内3名有经验的老师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到低顺序依遴选(评分方式见附表)。
2.通过评分遴选出来的前两家培训机构,由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进行交流谈话,对确实有培训和就业安置能力和资质的、愿意承担工作的培训机构,按规定签订相关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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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培训机构名称 |
培训资质 (总分**分) |
培训及就业安置能力(总分**分) |
遴选得分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