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油气井*********-****年度**大类塑料油井导爆索采购(*次)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油气井*****和井下作业分公司预计采购*批**大类塑料油井导爆索,本项目有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元(含**%增值税)。货物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览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定商定价,明细中数量仅作为**评审权重计算使用,不作为实际采购数量依据,中标供应商按使用单位需求数量供货,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所供产品质量合格,达到附件1《货物需求*览表》中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3、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采购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两年止。若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执行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集中采购结果,本结果自动终止。
4、交货期:接收需方订货通知后,**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河北任丘、内蒙古阿尔善、内蒙古巴彦淖尔等区域。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家的,重新进行招标,第*次招标投标人仍不足*家,则转为谈判,由组织单位负责实施。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满足所投片区供货要求;
3.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需为制造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签发的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包含塑料油井导爆索);
5.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待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查收购买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购买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庄石油矿区油气井*****主楼*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1、开标时间:****年**月**日9:30(北京时间,**小时制);
2、开标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庄石油矿区油气井*****主楼*楼会议室。
招标人:******************
招标***门:******************招标办公室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庄石油矿区渤海钻探油气井*****招标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电话:****-*******
赵先生,电话:****-*******;
电子邮箱:*********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银行廊坊*庄支行
帐户名:******************
账 号:********************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