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函〔****〕**号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库【****】**号文件的通知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办库【****】**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库【****】**号文件的通知》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办库【****】**号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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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