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2022-07-05E6500003901003987001的澄清文件工程建设答疑澄清
详情部分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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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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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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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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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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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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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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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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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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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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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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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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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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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S201 线额敏县城至额敏县库鲁木苏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和2.3款的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如果招标文件内容与第1号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第1号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请各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招标文件修正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工期:计划工期: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 现修正为: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文件中其他涉及此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中开标时间的修正: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25日11:00。文中其他涉及此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修正为“项目经理(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其余未尽事宜,请以“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 7月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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