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步加强衔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衔接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永仁县****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下达****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楚财农〔****〕**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永仁县****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及****年永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次会议精神,拟对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做如下安排:
实施永兴乡白马河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实施项目6个,下达***元。其中:1.无害化公厕改造4座;2.建设标准停车位**个;3.购置安装垃圾焚烧设备4套;4.预制混凝土路缘石支砌****米;5.区域生态修复****平方米并配套喷灌;6.党建引领区域规划建设6处。
附件: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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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