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第*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解释说明: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包含*级)及以上证书
此说明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任何内容,只是对项目经理证书做出解释说明。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招标人:********
地址:望奎县*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木兰街**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