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嘉鱼县人民政府批准,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嘉(挂)网[****]**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鱼岳镇*湖社区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级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级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备注: | 商住比为1:9。1、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2、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3、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4、**通讯设施做好预留;5、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嘉(挂)网[****]**号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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