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凤、徐婧婧、朱开忠、葛大中、唐定和、曹宏飞、吴晓明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佩伦、常玲,****-********、*********** | ||
附件: | |||
附件1 | 洛兹服饰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江苏虎豹残疾人声明函.*** | ||
附件3 | 安徽武鹰监狱企业证明函.*** | ||
附件4 | ****-****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招标文件****.*** | ||
附件5 | 安徽武鹰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东杨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汉河街道华洋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谷河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包 | 春秋服(包括上衣和裤子,内穿长袖衬衫),含硬肩章、肩徽、领花、金属胸章。采购数量约*****套。 | 采购的预算金额包含税务制服所需的原料(面料以及肩章、胸标、纽扣、*件扣、帽徽、领花、肩徽、胸章等标志)及制作费用(包括税服的上门量体、制作、包装、运输、保险、检测及相关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各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处以中标**购买,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量体、制作、送货等工作。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 | ****************-****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包 | 夏服(包括短袖夹克,外穿长袖衬衫,夏裤,女裙),含软肩章、软胸标。采购数量约*****套(其中短袖夹克*****件,外穿长袖衬衫*****件,夏裤*****条,女裙****条)。 | 采购的预算金额包含税务制服所需的原料(面料以及肩章、胸标、纽扣、*件扣、帽徽、领花、肩徽、胸章等标志)及制作费用(包括税服的上门量体、制作、包装、运输、保险、检测及相关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各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处以中标**购买,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量体、制作、送货等工作。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 | ****************-****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包 | 冬服(包括上衣和裤子,内穿长袖衬衫)和防寒服。冬服含硬肩章、肩徽、领花、金属胸章,冬服采购数量约*****套,防寒服含套式肩章、金属胸章,采购数量约*****套。 | 采购的预算金额包含税务制服所需的原料(面料以及肩章、胸标、纽扣、*件扣、帽徽、领花、肩徽、胸章等标志)及制作费用(包括税服的上门量体、制作、包装、运输、保险、检测及相关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各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处以中标**购买,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量体、制作、送货等工作。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凤、徐婧婧、朱开忠、葛大中、唐定和、曹宏飞、吴晓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号文件、发改办**[****]***号文件、计**[****]****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其中**包6.*****元,**包5.*****元,**包7.*****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年内*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