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年度郧西县上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年度郧西县上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原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项及“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现澄清修改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止。
其他内容不变。
如本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冲突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 年 10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