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潮州市潮州大道路与外环北路交汇处西北侧宏天广场*区负*层***号车位不动产的《潮州市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张。现潮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上述不动产的《潮州市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