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焦示协****-4号 | 地块位置 | 示范区人民路北侧、文丰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服用地 | 0.**** | 受让单位 | ********************* | 备注: | 该项目位于人民路北侧、文丰路东侧,****年经焦作市人民政府(焦政土字〔****〕**号)批准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因历史遗留问题在取得供地文件后,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需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号)为其完善土地手续,办理土地手续。该宗地于****年1月开始建设,****年交付使用至今,根据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评估基准日确定为****年1月**日。经第*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评估**为***.***元,同期贷款利息为***.***元。鉴于企业已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协议书》约定的***元/亩的标准缴纳了**.**亩土地征地补偿费,并出具相关缴款票据。经示范区****年度第*次规委会研究通过,核减***元/亩已缴纳款项,按照**.***元/亩缴纳5.**亩土地出让金及利息。需企业缴纳出让金***.8*元,同期贷款利息***.** *元,合计***.** *元。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焦作市城乡*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李*街道办事处**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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