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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医医院社会治安防控可视报警联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庆阳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4号楼2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发布时间:2022-11-03|来源:admin查看详细>>
甘肃庆阳市 招标文件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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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田**0934-64****8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4号楼2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会治安防控可视报警联网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在院内安装*键报警柱和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2套、紧急报警柱1套、*键报警盒**套、紧急报警管理机1套,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合*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须提供****年4月至****年9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年9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须提供****年4月至****年9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年9月连续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响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报价给予**%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3日至****年**月7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4号楼2单元***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
地点:*******综合楼4楼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古象西路**号)。
*、开启
时间:****年**月**日9时**分。
地点:*******综合楼4楼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古象西路**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项1-5条)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套。
2.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遵循庆阳市疫情防控政策,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出示行程码,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还应7日内无西峰区外旅居史,并提供**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提前1小时到达*******并进行抗原检测;西峰区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按照响应文件提交份数将其邮寄至************,并按文件要求进行谈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古象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米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项目进度
2022-11-03
企业采购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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