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虞公港*期工程码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号)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章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出第***号补遗书,该补遗书对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与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2、删除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第“**、材料供应”的
“湘阴虞公港*期工程材料供应推荐名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推荐供应商1 |
推荐供应商2 |
推荐供应商3 |
推荐供应商4 |
1 |
***桩 |
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
********** |
************ |
********** |
2 |
钢管桩 |
南京华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施璐德(扬州)装备有限公司 |
江苏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 |
江苏顺力冷弯型钢实业有限公司 |
3 |
橡胶护舷 |
江苏西尔特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泰鸿橡胶有限公司 |
高邮市科瑞橡胶有限公司 |
青岛天盾海洋护舷技术有限公司 |
4 |
防腐涂料、油漆 |
上海开林造漆厂 |
马鞍山康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 |
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 |
上海辰建腐蚀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 。
3、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6项目终止的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及合同签订前,因项目审批、招标人发生改变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招标人可随时终止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或终止合同的签署,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与责任。”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