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线场地(不含设备)竞租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线场地(不含设备,下同)对外公开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租场地地点: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3组**号(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内)。
*、竞租机动车检测线场地范围:1、机动车检测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钢架结构棚);2、办公用房(*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底面积***.7平方米);3、门卫室(建筑面积**.**平方米);4、停车场、道路、绿化用地及空地(面积共计****.**平方米,不含涉案车辆停车场)。出租场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备注:现有的检测设备除外(场地上现有的检测设备及其附属物品产权不属于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
*、竞租方式:采取对外公开竞租方式,以最高价为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竞租条件:
1、具有机动车检测线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必须同时具备*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以下检验检测能力:(1)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2)汽车及挂车安全技术检验;(3)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4)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5)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
4、本轮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必须正常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
*、租赁期限及单价:租期*年,**.***元/年,年租金按竞租结果为准。
*、保证金缴纳:竞租交纳保证金******元。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银行账号:*******************
支付用途:注明交警大队检测线竞租保证金。
*、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遇双休日顺延)与出租方签订*年期租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交纳中标价的半年租金后,方可使用机动车检车线场地开展检测业务,同时交纳租赁机动车检测线水电、房屋安全保证金*****元,其他履约内容以机动车检测线场地出租《租用合同书》约定为准。
3、未中标者**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时间:****年 ** 月**日—****年 ** 月**日**:**前,凭相关资质材料及保证金凭条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约定事项:
1、承租人所租赁的机动车检测线场地只能用于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不得经营机动车检测以外的项目,严禁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认可的承租人)。
2、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使用(最终解释权归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租赁期间承租方添置的设备在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3、竞租者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对提交资料不实、不全取消竞租资格;中标后不能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竞租说明:
1、公示期满后,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受让方时,甲方应当采取竞价的方式出租,如果只征集到*家意向人时,采取协议方式出租,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交易。
2、本次竞价加价幅度为****元人民币/次,竞价人举*次号牌表示加价****元人民币,竞价人也可以举起号牌按****元/次的整数倍加价。
3、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
4、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次加价的机会,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几号牌第*次、第*次、最后*次(或第*次)”, 如果*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5、价高者中标,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
6、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易服务中心执行。
**、竞租时间:****年**月**日下午**:**对标的实施竞租。
**、咨询电话: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陈先生:****-*******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