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崇文镇城内社区 | 土地用途 | 公园与绿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项目名称 | 陵川县南岭公园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公园与绿地 | 1.**** | 受让单位 | ************* | 备注: | *、建筑控制: 1.容积率: 0.0;2.建筑密度:≤5%;3.绿地率:≥**%;4.建筑限高: ≤***。*、建筑退让:退后道路、公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线等距离,按照《陵川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年9月**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市政公用设施: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外接口均接入城市市政管网;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其它规划要求:1、绿色建筑依据《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公共建筑应按照*星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节能标准、装配式建筑按照“晋市建建函〔****〕**号”文件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节能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装配率不低于**%。2.人防工程按照《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修定版)规定执行。3、规划条件依据《陵川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年9月**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陵川县城古陵南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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