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化高中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号2栋3层***号房 |
*、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 ****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
号)要求,按照"双随机*公开"的规定,经过随机抽取流程,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 ****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名单。本机关于 ****
年 ** 月 ** 日派出检查组,对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代理的大化瑶族
自治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抽查 3 个项
目经监督检查查明,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大化高中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
号:********-**-******-****),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存在收
取质量保证金的条款。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条。
2、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对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本决定自送达之
日起生效。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 日
内,向大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理决定
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大化县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
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其他补充事宜
/
**********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