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投标人须知表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产品为液晶显示器、打印机、视频监控设备”更正为“具体产品为液晶显示器、视频监控设备”。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为节能产品范围,本项目要求打印机为特殊型号,为热敏打印机,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持有**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应随时关注凤城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凤城市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