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3〕5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天然气江南门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元) |
瑞安市天然气江南门站地块 |
(********6号) |
瑞安市南滨街道,东至甬台温高速复线,南望江南大道,地块编号01 |
****.** |
****.**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年 |
****.** |
竞买保 证金 (*元) |
履约保 证金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 |
/ |
≤0.** |
≤**% |
≥**% |
≤2**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备注:
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88号)执行。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格的、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挂牌报名时间:****年2月**日9时至****年3月3日**时。
*、本次挂牌时间:****年2月**日9时至****年3月6日9时**分。
*、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3月3日**时。
*、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该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小于****平方米,属于非住宅用房,不要求结建防空地下室。
3、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楼)
***********审批科(瑞安市瑞祥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楼资规***号窗口)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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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