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职业中专)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做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描述中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否则不予认可。”此段内容,现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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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