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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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地铁青特置业有限公司**.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转让比例 | **.5% |
挂牌** | ****.***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青岛地铁青特置业有限公司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按照股权比例(青岛青特海发置业有限公司**.5%、************.5%)向股东进行了利润分配,全体股东于****年4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致同意了该利润分配方案。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作为独立法人存续,其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独立承担。 2.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或自然人的投资。 3.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前,配合转让方完成标的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删除标的公司名称中的“地铁”冠名,同时受让方保证,目标公司的企业字号中不再使用“地铁”,不再继续以**********及其他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受让者认可并执行其入股公司前,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对外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