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部署,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于****年5月**日至7月**日,对东丰镇、拉拉河镇、大兴镇、猴石镇、杨木林镇、小*平镇、横道河镇、大阳镇、*合乡、南屯基镇、*龙山乡、黄河镇、沙河镇、那丹伯镇开展专题巡察。
根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在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中践行“两个维护”、拧紧责任链条、推进黑土耕地保护、落实扶持政策、项目建设监管、农资质量监管、土地污染管控、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县委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置“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联系信箱”。
电 话:***********(电话举报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不受理短信、微信举报)
通信地址: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楼县委巡察办转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邮编:******(只受理邮政信件及***邮件)
(信访受理时间:****年5月**日至7月7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