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更名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
1、设置单位(人):朱亚平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级)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抚州博中第*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抚州市汤显祖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张)牙椅2(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内科/外科/妇产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传染科(门诊)/肿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抚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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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