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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枣庄中心校操场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二)
安徽阜阳市 公告变更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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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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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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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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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东区枣庄中心校操场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开工日期更正为:2023年06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采购文件第五章 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内容更正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 ”,我单位支付成交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中小企业应当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如质保金以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形式保证,付至合同价款的100%,质量保证金保函提交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保期按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 3、采购文件第五章 专用合同条款中“其他约定”内容更正为:(1)项目在施工中,原则上零变更。特殊情况确实变更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变更前报建设单位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2)如该施工现场需要对原建筑进行拆除或卫生清整的,拆除清整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有关意外保险,否则出现安全意外事故,造成施工人员伤亡的,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凡涉及进场施工的原材料(含安装类),在进场前需要向学校和监理人员以及局项目办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如发现进场后的材料与报验不符的,一律退场,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尤其安装类产品,需提前将采购样品、材质等报学校、监理人员和项目办确认。 (4)对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等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具体约定详见本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经理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能力。投标前,如项目经理已生病、孕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已向单位提出辞呈或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等情况,导致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在采购人组织技术交底时,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场且进场施工也不能驻场的,一律不予更换,直接取消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严禁成交后买标、非法分包、转包,严禁挂靠他人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解除本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成交及本合同签订后,必须是投标的项目部班子人员驻场管理组织指导施工。 (6)为保证项目质量,杜绝有害原材料进入操场,保障学生健康。在施工材料塑胶面层、硅 PU 和铺设人造草皮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施工所需材料供应商的如下资料:(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所投产品非固体原材料、固体原材料、面层成品依据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其中塑胶面层成品含物理性能、化学性能、老化性能检测)等。否则,施工材料不得进场。 (7)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用进场合格后的材料,现场浇筑塑胶跑道、硅 PU 的面层成品(30CM*40CM)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国家GB36246-2018 标准,然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时,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施工要求的专业标准等情况进行验收或随机抽样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将予以拆除并重新施工直至达到所需标准,因施工单位责任所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其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所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包括施工中检测费用),请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视为在本工程总报价中。具体质量检测标准见设计要求和合同工程质量有关要求。

更正日期:****年5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道河路*方广场A座**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晨阳 施其*

话:****-******* ***********

*、附件

项目进度
2023-05-26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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