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台县****年“平凉红牛”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依据《灵台县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试行)》第*条第3项,采取实物或项目等方式,对肉牛养殖场静态存栏达到***头以上的,每年给予***元扶持;***头以上***头以下的,每年给予5*元扶持。根据乡镇各养殖企业自主申报,乡镇畜牧站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查、县畜牧兽医中心现场验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康庄牧业有限公司、*誉丰牧业有限公司、灵台县盛丰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绿源红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扶持标准,给与实物奖补,现将计划扶持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正式发放。
公示时间:****年6月2日-****年6月**日
监督电话: ****-*******
地址:*********(灵台县财政街1号)
附件:灵台县****年“平凉红牛”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物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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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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