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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泰山大道北段951号21栋1号、2号厂房
安徽铜陵市 产权交易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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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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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铜陵市泰山大道北段***号**栋1号、2号厂房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铜陵辰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 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特别提示 (1)因本次转让标的所从事产业业态应符合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要求,故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填写《从事产业申请表》,经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买。 (2)转让标的中的1号厂房已租赁给安徽信敏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相关情况详见《转让文件》中的《厂房租赁合同》。 (3)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事宜后,本次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相关内容不变(各方达成*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标的出租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保证金或履约押金,由本次转让方协调转让标的出租方另行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保证金或履约押金的退还,出租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 (4)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具体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 ①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②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5)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主管部门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项目进度
2023-06-21
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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