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古国土让〔****〕1号 | 地块位置 | 古田县凤埔乡北溪村境内(凤埔乡****-9号宗地) | 土地用途 | 采矿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采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补充条款”。 | ||||||||
备注: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中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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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