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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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始县国有高岩子林场柳杉*批、建始县国有高岩子林场杉木*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建始县金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建始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2023-05-23;评估基准日:2023-05-12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9000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木材交付单位计算以国标检尺为准。(2)本次转让的木材价格为综合单价。(3)受让后,受让方自行承担木材装车及转运的相关费用,因木材装车及转运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受让后,如受让方未按相关规定处置该标的,则转让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次交易,原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恩施州施南评估事务所对本次木材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3】第7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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