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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保定市 招标文件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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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届*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理范围

下列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

(*)区政府、乡镇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制定主体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未注明有效期且已经实施*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依据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省、市部署开展的专项清理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职责

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制定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负责清理。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区司法局汇总后,报本级政府决定。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组织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文件,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清理结果报区司法局。

*、处理方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予以废止:

1.主要内容滞后于改革要求,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2.主要内容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3.主要内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要求;

4.主要内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5.主要内容妨碍统*市场和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视同仁、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主要内容不适应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宣布失效:

1.适用期已过;

2.工作任务已完成;

3.调整对象已消失;

4.管理方式已改变;

5.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予以修改:

1.部分内容存有第(*)项情形;

2.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

3.同等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致。

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揽子“打包”集中修改;修改任务较大确不宜“打包”修改的,列入修改计划并明确完成时限。

(*)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适应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可以继续实施的,予以保留。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到期后,如需要继续施行,应于有效期届满前由起草或实施部门对文件进行评估后报区政府,待政府批准后予以延长有效期。

*、清理要求

(*)周密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清理完成情况纳入****年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开门清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在研究提出清理意见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可以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并将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清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必要时可聘请第*方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务求实效。清理工作要坚持应清尽清,凡宣布失效、废止和能即时修改的,不得拖延;凡列入拟修改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按失效处理。做好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的衔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对照清理总目录,结合省司法厅《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整改建议书》、保定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整改建议书》(从公共邮箱中进行下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清理,运用好历次清理和专项清理成果。清理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将清理结果印发文件公布并按照要求报备,同时公布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因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延误或者影响改革成效的,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相关检查活动中发现清理范围内的文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具体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将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8月**日前报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8月**日前报区司法局。(列入清理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从公共邮箱下载)。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按表格内容分类填写,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表格中说明具体理由,对拟修改的逐条列明修改内容并附依据。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清理工作完成后,要形成清理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清理结果等,同时附上清理结果统计表。

清理工作报告及表格纸制版,由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司法局法制股(政府旧楼*楼门厅西侧北面第*间屋);电子版发送至报送邮箱。清理表格请从公共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报送邮箱:*********@***.***

公共邮箱:*********@***.***,密码:*******

区司法局联系人:于杏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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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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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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