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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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丹凤*村**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 | 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2021年5月1日起标的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成交后,在办理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除另有要求的以外)。 3.标的物在买卖过户过程中须符合宁波市购房政策,意向方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政策的原因无法过户,责任自负。 4.标的资产现状由意向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屋内杂物、漏水渗水、管道老化等情况) 5.标的资产使用性质为划拨,过户时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