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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德力吉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西藏昌都市 土地矿业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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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林**020-89****77
详情部分

**************%股权 【广东联合产权】

标的名称 **************%股权 转让底价(*元) 1
项目编号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挂牌结束日期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项目信息查看 || 广州产权交易所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注册地(住所) 拉萨市色拉北路(圣城花园2单元7号)
法定代表人 徐兴军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元) *** (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西藏昌都察雅县巴雷铅矿普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7月**日止);西藏昌都左贡县拉物铜矿普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8月**日止);西藏昌都左贡县宁拉铜矿普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7月**日止);西藏昌都芒康县翁多同铜矿普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7月**日止);西藏林芝波密县帮加铜矿普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7月**日止)。(上述范围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4 股份总数 暂不提供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 暂不提供
2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 暂不提供
3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 暂不提供
4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 暂不提供






(*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备注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由转让方委托广东广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理转让事宜,如项目成交,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由广东广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成交价款及支付转让方应付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



2.本次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探矿权6个,其中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巴雷铅矿普查探矿权正在申请续期;西藏昌都左贡县拉物铜矿普探矿权证有效期****年8月5日至****年2月1日,西藏昌都市左贡县宁拉铜矿普查探矿权证有效期****年8月5日至****年5月1日,西藏昌都芒康县翁多同铜矿普查探矿权证有效期****年8月5日至****年2月1日,西藏林芝市波密县芒帮加铜矿普查探矿权证有效期****年8月5日至****年5月1日,西藏山南乃东县金鲁西铬铁矿普查探矿权证有效期****年1月**日至****年1月**日,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前述5个探矿权尚未办理续期。



3.标的企业名下的西藏山南乃东县金鲁西铬铁矿普查项目(许可证有效期至 **** 年 ** 月 ** 日止)曾列入国家预算,获国家财政拨款****元。该资金已全部投入到该项目矿权勘查找矿中,并已通过国家验收。因与国家投入资金未进行权益处置,本次未将此项列入价值评估;由此可能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确定因素等原因存在国家政府等相关部门根据权益处置后的评估价值追回相关款项的风险,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4.标的企业涉诉案件*起,山东省第*地质矿产勘查院诉西藏洲达矿业有限公司探矿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 *** *元),于**** 年-**** 年经过了*、*审【案号:(****)藏民终**号】及再审【案号:(****)最高法民申***号】审理判决,标的企业被列为该起案件第*人并参与了诉讼,最终山东省第*地质矿产勘查院败诉;受让方应完全充分了解该起涉诉案件并同意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5.标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以其名义共购置北京战旗皮卡车*辆,其中两部车辆(车牌号为藏******、藏******号)已于****年9月转让给第*方,余下两部车辆情况不明。现*部车辆均已作财务处理,但未在相关车管部门办理报废等手续。由于时间久远、人员更迭、资料缺失、公司管理等原因,上述*部车辆是否办理过户手续、全部转让、发生事故、违章等情况无法全面查明核实,受让人应对转让前的标的企业名下车辆相关状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切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6.截止****年**月**日,标的企业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元,其中*项为“其他应收款—宋安、徐志添***元”;经核查,该笔款项已实际投入到标的企业勘查找矿,因各种原因未做账处理,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放弃向当事人追讨该笔款项,转让方也不对标的企业其他应收账款及时全额收回承担保证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催讨收回义务,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与决定,转让方曾委托5家关联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5 家关联公司与第*方分别签订过&**;股权转让协议书&**;、&**;重组协议书&**;、&**;股权转让合同&**;,后因国家政府国资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方委托的5家关联公司与第*方协商*致,对前述*份合同进行了清算,决定解除前述*份合同,但不排除标的企业与第*方存在经济纠纷的可能,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8.标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因各种原因可能有*些不可预见性,在当前已披露信息的前提下,标的企业是否还存在与第*方签订合作合同或向银行担保等情况无法全部查实,受让人应对转让前的标的企业相关状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应在对标的企业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受让标的企业时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和法律后果;如受让后因上述问题引起纠纷或产生新的债务等法律风险及后果由受让后的标的企业以及受让方承担,谨此说明。



9.其他特别事项详见《广东广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京资评字[****]第***号)、审计报告(煜华会审(****)****号)及《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关于**************%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合作机构信息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湖畔路6号广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苏文聪 注册资本(*元) 4,***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大队党委会议纪要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文号 粤地复〔****〕**号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对持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联合转让方
联合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类型 持股比例% 转让比例%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 **.**** **.****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大队 ** **.**** **.****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元) 1
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或非**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净资产变化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标的企业是由其股东共同派遣人员负责经营管理,其他职员由股东向关联单位临时借用组成,该部分职员已经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解聘,本次股权转让不牵涉职工安置问题。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截止 **** 年 ** 月 ** 日,标的企业应向第*方支付应付未付账款共计 ***.****** *元,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广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债权人指定收款人)*次性付清。



**.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 



(*)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企业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应同意和认可根据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对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 **** 年 ** 月 ** 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而出具的粤京资评报字[****]第 *** 号《广东广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以及**********为本次股权交易之目的对标的企业截止 **** 年 ** 月 **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煜华会审(****)**** 号】及报告中披露的标的企业财务情况。应自行对转让前标的企业相关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诉讼及税务等经济责任风险、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时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并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切风险和后果; 



(*)受让方应承担履行标的企业应付未付款项的义务,由此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同意,受让后自行解决好受让前后标的企业存在应缴未缴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全部义务、责任和风险,由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同意,受让后自行理顺并承继受让前标的企业与相关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担保合同等),如因相关合同协议的继续履行或效力等不确定因素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均需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同意,受让方在付清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之日起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切风险和责任与转让方无关,应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元) 3,*** 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 **:**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保证金保证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或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均由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产权交易机构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按约定转为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或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加价幅度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交易机构网址 ****://**.*****.***.**/;*****://***.******.***
补录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公开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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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3-07-31
土地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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