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港南区*塘街道第*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教学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大道北段**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寓4幢***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港南区*塘街道第*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教学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条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开具有效货物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 |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中标供应商把标的货物全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对标的货物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型号、检查外观质量等初步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和结算材料申请支付合同款,采购人自接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和结算材料之日起**日内,支付第*笔款(合同总金额的**%);标的货物安装就位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和结算材料申请支付合同款,采购人自接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和结算材料之日起**日内,支付第*笔款(合同总金额的**%)。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特此公告,其余不变。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大道北段**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寓4幢***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