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川省乐山市第*职业高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川省乐山市第*职业高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米市巷**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雪衫街***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需要对提供的参数证明材料要求进行变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第*评标程序(*)综合评分中3.综合评分明细表的技术指标和配置①“▲”的条款的响应,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家彩页、说明书、技术白皮书、第*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如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现更正为:①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条款的响应,投标人需提供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第*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但如果招标文件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技术条款对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川省乐山市第*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米市巷**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雪衫街***号3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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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