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新惠镇红娘沟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工程):
废标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合同包1(新惠镇红娘沟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勾振民(采购人代表)、马向东、张友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未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惠镇红娘沟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工程): 0*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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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开发区泛华城市广场邻里中心B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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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