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盖州市****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盖州市****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盖州市****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章货物需求采购内容施用面积*****亩,施用量2公斤/亩,更正为施用面积******亩,施用量2公斤/亩。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箱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 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盖州市工会*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东市北街**-甲**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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