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洛河乡生物化学厂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面积
备注
1
莒县洛河乡生物化学厂
洛河镇商家店子村南
****.**平方米
东至:商家店子村空闲,西至:商家店子村土地;南至:建材厂;北至:商家店子村土地
用途:工业用地
声明人:莒县洛河乡生物化学厂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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