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挂-** |
地块位置 |
永定区新型材料产业园 |
土地用途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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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永定工业园区******-**-B-**-**地块规划条件》及出让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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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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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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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