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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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 | 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交付使用的时间为转让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所转让标的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在交付使用前,转让标的仍归转让方所有并由转让方占有、使用和收益。受让方从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转让标的按照交付时的现状交付,转让标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至交付时因正常使用所发生的磨损、老化、折旧、变化、损坏等事项,无论转让标的是否与评估报告评估时的情况存在差异,受让方须均确认接受并不得提出异议,且不会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赔偿、补偿或承担任何义务、责任。 3.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切风险。 5.标的房产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因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差异调整成交**,也不得因此要求修改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6.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包括机器设备,详见标的具体信息。转让方办理了机器设备停用手续,后续办理过户及重新启用等手续和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丰业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卓越评[2023]资产08第0622号)(项目挂牌价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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