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中学****级初*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第*中学****级初*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根据****年8.**号安徽省省教育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第*点;第*条(不得对供应商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
*、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这*条并未有标明是什么行业的合同,只限制了金额,存在歧视性。
*、贵校发出的是校服采购项目,没有做过校服行业甚至服装行业的人都可以过来参加,没有专业性。
建议:可以把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改为提供两所合作过学校的采购合同。
因为我们是参加校服采购,有很多企业是主做校服行业的,但是主做校服行业的企业很少有能单项合同做到***以上的。
没有做过学校校服的企业来参加并且中标了,他们做出来的校服会比主做校服行业的企业做的好吗?
答: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存在对供应商资格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的问题。2、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业绩”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提供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以及相应业绩良好的客户反馈意见表(以上均须体现采购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每提供*份得2分,最高得4分,未按要求不得分”现调整为“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提供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以及相应业绩良好的客户反馈意见表(以上均须体现采购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每提供*份得2分,最高得4分,未按要求不得分”。
问题*:对滁州市第*中学****级初*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评分因素第*条提出的答疑问题
根据****年8.**号安徽省省教育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第*点;第*条(不得对供应商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
*、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这*条并未有标明是什么行业的合同,只限制了金额,存在歧视性。
*、贵校发出的是校服采购项目,第*条评分那个*分提供两个***以上业绩,他没有明确指出是提供校服、服装的采购合同。可以说任何*个达到了***以上的业绩合同都可以,这是不符合我们学校采购校服的属性的,肯定是要提供合作过学校的采购合同。这才是符合要求。
建议:可以把已完成单项合同***(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改为提供两所学校校服的采购合同。
答:详见问题*回复。
3、问题*:1.关于校服参数含量,克重的问题,按检测机构相关规定应允±5%的误差!
2.关于样品不能与初*,*年级有相似款式,能否提供初*,*年级春,夏,冬的款式的图片,方便许多外省地投标来回奔波,积极参与投标!
3.样品分**分违反了招标采购法及相关条例规定,样品分以商务分*半为宜,减少人为暗相操作,另外样品应该细化,而不是笼统优,良,差,主观性评分。
答:1.校服参数棉含量、克重现调整为允差为±5%。2、按原招标文件执行。3、样品分评审小组由各班级学生家长抽签产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部分
澄清1、本项目缴纳担保现调整为: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澄清2、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中学
地 址:滁州市琅琊区鼓楼街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滁州市凤凰西路延伸段凤凰大厦*单元4楼***室
联系方式:***、陈浩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
电 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