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林权)办理登记。本次登记拟以王继早为户主代表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月8日至****年**月**日止)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号*楼C区
联系电话:****—*******
序号 | 原权利人 | 拟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 | *至 | 类型 | |||
上 | 下 | 左 | 右 | |||||||
1 | 王克定 | 王继早 | *大堡乡天平马村 | 北坑庙对门 | **亩 | 山顶 | 庙门大溪 | 吴传炉处沿田汙塆直上岗 | 庙对门外大坑塆直上岗 | 责任山 |
公告单位:**********
****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