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廖国棉
被继承人:雷丽君
因廖国棉继承被继承人雷丽君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雷丽君于****年**月7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证号:星辰国际3单元***号,该房由廖国棉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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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