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批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等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江镇新成监狱内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总价 (元) | 挂牌总价 (元) | 保证金 (*元) | |
1 | *批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等报废资产转让 | ***** | ***** | 1 | |
标的情况 | 标的包括*批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其中,缝纫车出厂日期为****年6月1日,因产业停工,设备停用,长期存放在仓库,缝纫车实际交易数量以现场清点为准。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为棉料质地,****年5月存放至今。以上资产已严重锈蚀腐烂,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实际数量及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资产数量、使用现状、标的质量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 | ||||
评估情况 | 评估**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6日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景韵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景韵实业有限公司****年度第**次总经理办公会 | |
行为批准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1*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购销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评估报告描述不*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资产购销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本合同签订且支付成交价款后,于**个工作日内到海南景韵实业有限公司(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江镇新成监狱内)运走全部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期间转让方不对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承担保管责任,如有丢失应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除遇特殊情况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外,每延迟1天应支付给转让方***元;延迟超过**个工作日未完成标的物全部外运,全部款项均不退还,剩余未外运的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进行处置。 3、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次性支付。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镇新成监狱内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为最终成交价的5%,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2.5%(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元)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批缝纫车、手套成品及半成品与原材料等报废资产转让 | **月8日9:** | **月**日9:** | ***元 | ***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 ******** 陈女士******** 技术支持:***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