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 *中****年智慧黑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邱*中****年智慧黑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4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年**月4日公告,原成交供应商*安市山水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经采购人确认,现依法确定第*成交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成交信息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浍河路北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慧黑板 品牌:希沃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教育培训中心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