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1.镇南农贸市场附近两间门面;2.镇北兴化路***号4号门面*间;3.镇北*中对面6号门面*间;4.共和沿街房屋整体;5.龙口粮点整体;6.雅龙沿街房屋整体等国有资产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
标的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备注 |
镇南农贸附近1号铺面 |
*****元/年 |
5年 |
1. 按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转让. 2. 不许经营的项目:化学危险品,噪音污染业,餐饮业,汽车清洗维修业,其他不宜出租的行业。 | |
镇南农贸附近2号铺面 |
****元/年 |
5年 | ||
兴化路***号4号铺面 |
****元/年 |
5年 | ||
*中对面6号铺面 |
*****元/年 |
5年 | ||
共和沿街门面整体出租 |
****元/年 |
5年 | ||
龙口粮点整体出租 |
*****元/年 |
5年 | ||
雅龙沿街房屋整体出租 |
*****元/年 |
5年 |
2.招租方式
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底价拍租,以*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在公告期内报名不足2人的采取协议承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租金签约。
3.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大化县储备粮管理中心账户,下*年度的租金需提前**天支付。
4.招租对象
具有*定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5.报名须知
1、个人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报名参加竞租的单位和个人需交纳****元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化瑶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 **** **** **** **** ***
3.确定中标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和大化县储备粮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交纳第*年租金,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的报名企业或个人,大化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将在竞租结束当天无息退还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6.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年**月**日止,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以7天为*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为止。上班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大化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大化镇建丰路***-1号)
电话:*******(覃先生)
特此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
***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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