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年度土地整理及农机存放设施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年度土地整理及农机存放设施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内网》上发布。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1月4日
评标委员会:王宏宇、王荣增、郭长永、卢晓、赵云
*、评标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质保期:5年
项目经理:***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质保期:5年项目经理:邱忠秋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质保期:5年
项目经理:***
*、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网站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若投标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并提交。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
地址:南阳市滨河东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地址: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小区2号楼2单元**楼****室